用人单位收取培训费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包括培训费、押金等。此外,该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服务期协议,但不得将培训费用转嫁给劳动者。
用人单位该不该收培训费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并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其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而非由劳动者支付58。对于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这一费用同样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在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可能会以培训费、服装费、押金等名义向求职者或员工收取费用,这种做法不仅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还可能构成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13。求职者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应提高警惕,增强法律意识,避免陷入收费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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