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它是当事人对其诉讼权利行使处分权的表现,包括申请撤诉和按撤诉处理两种情况。
什么叫撤诉
申请撤诉是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例如,原告可能在诉讼过程中与被告达成了和解协议,或者认为继续诉讼无法达到预期目的,从而主动向法院申请撤诉。申请撤诉需满足一定条件,包括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提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任何人不得强迫;撤诉在程序上必须在法院宣告判决之前提出,在实体上不得有损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不得规避法律。
按撤诉处理是指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比如,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等,法院可按撤诉处理。
无论是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一般情况下,撤诉后诉讼程序即告终结,原告无需再承担后续的诉讼费用和法律责任。但如果原告在撤诉后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起诉,法院通常不予受理,除非有新的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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