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并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暂予监外执行是什么意思
这一制度的设立体现了中国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相结合和人道主义的刑事政策,有利于对罪犯的教育、感化、挽救。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主要是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若其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也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然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则不得进行保外就医。
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这些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规定。对于符合这些条件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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