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主要通过法律依据、适用主体、用工招聘方式、合同性质及政府干预程度等方面进行区分。劳动合同主要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适用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而聘用合同则依据《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
怎样区分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
在用工招聘方式上,劳动合同的签订没有严格的程序性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而聘用合同关系的建立则有着严格的招聘程序要求,包括公布聘用岗位、应聘条件、工资待遇等事项,以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考试或考核等程序。
此外,劳动合同体现的是劳动法律关系,受《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调整,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而聘用合同则体现的是人事关系,受人事方面政策法规约束,政府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干预程度上相对较高。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