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的病历是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它详细记录了患者疾病的发生、发展、转归及其检查、诊断、治疗等医疗活动过程。

病人的病历都包括哪些内容

病历主要分成客观性病历资料和主观性病历资料两大类:

客观性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这些资料是患者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的客观记录,患方可以要求复印,医疗机构有提供复制病历的义务。

主观性病历资料:包括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这些资料反映了医务人员对患者病情的主观分析和判断,患方不能要求复印,但是可以要求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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