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死亡是指因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所导致的人体死亡,其核心特征在于“意外性”和“非预期性”,在法律、保险及医学等领域有明确界定标准。
如何定义意外死亡
突发偶然性:事件发生具有不可预见性,且过程迅速、急促,无明显征兆。例如车祸、坠楼、溺水等,而非长期疾病或生理机能衰退所致。
例:某人因突发心梗死亡,若经医学鉴定为自身疾病导致,则不属于意外死亡;若因他人过失碰撞致其摔倒后心梗发作,需结合因果关系判断是否属于意外。
非本意性:死亡结果并非当事人主动追求或自愿接受,且行为本身不具有自伤或自杀意图。
排除情形:若当事人因自杀、自残或主动参与高风险行为(如明知危险仍攀爬未防护的悬崖)导致死亡,通常不认定为意外。
非疾病诱因: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外来的、物理性或化学性的意外因素,而非内在疾病或生理缺陷。
例:因食物中毒、触电、高空坠物砸中等外部因素致死,属于意外;因自身高血压引发脑溢血死亡,则属于疾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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