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折旧年限的最新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房屋、建筑物,为20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电子设备,为3年。

车辆折旧年限最新规定是什么

这意味着车辆作为固定资产,其折旧年限最低是4年。但不同类型的车辆在实际使用中,折旧年限会有所差异。例如,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企业自用汽车的折旧年限也不尽相同。一般小型客车、轻型货车、摩托车等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中型客车、重型货车等预计使用年限为6年;专用汽车、工程车辆等预计使用年限为8年。企业可根据车辆实际使用、技术、保养等情况确定预计使用年限并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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