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关于行李携带及托运的要求主要规定在第八百一十七条和第八百一十八条:第八百一十七条:旅客随身携带行李应当符合约定的限量和品类要求;超过限量或者违反品类要求携带行李的,应当办理托运手续。

2024民法典的行李携带及托运要求有什么规定

这是因为承运人运输空间和能力有限,对旅客随身携带行李的数量、重量、品种作出限制,能保障其他乘客利益,也能降低承运人的运营成本。比如,在铁路运输中,每位旅客可免费携带物品 20 千克,儿童(含免费儿童)10 千克,外交人员 35 千克,每件物品长宽高之和不超过 160 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 200 厘米,乘坐动车组时不超过 130 厘米。在航空运输中,每位旅客可免费携带的物品重量通常不得超过 5 公斤,行李的尺寸不得超过 20×40×55 厘米,头等舱乘客可携带的随身行李重量可能稍高,但一般不超过 7 公斤。

第八百一十八条: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可能危及运输工具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旅客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将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卸下、销毁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旅客坚持携带或者夹带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的,承运人应当拒绝运输。这是为了保障运输过程中所有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例如,乘坐飞机时,禁止携带的物品包括各类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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