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以下几类:根据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分成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是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民事权利分成哪几类
根据权利的作用:分成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支配权是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如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请求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抗辩权是对抗请求权或否认他人权利主张的权利。形成权是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根据效力范围:分成绝对权和相对权。绝对权是效力及于一切人的权利,其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任何人,如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相对权是效力及于特定人的权利,义务人为特定人,债权是典型的相对权。
根据两项相互关联的权利之间的关系: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主权利是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不依赖另一权利可独立存在的权利。从权利是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其效力受另一权利制约的权利。
根据相互间是否有派生关系:分成原权利与救济权。原权利是基础权利,救济权是由原权派生的,为在原权受到侵害或有受侵害的现实危险而发生的权利。
根据权利有无移转性:分成专属权与非专属权。专属权是无移转性,一般不可转让或依继承程序转移的权利,人身权多为专属权。非专属权是具有转移性,权利人能够转让,也可依继承程序移转的权利,财产权多为非专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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