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根据有关规定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审定或估定后通过估价确定的价格,它是海关征收关税的依据。以下是不同情况下关税完税价格的计算方法:
关税完税价格怎么计算
进口货物
一般情况: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即完税价格 = 货价 + 运费 + 保险费。如果进口货物的运费无法确定或未实际发生,海关应当按照该货物进口同期运输行业公布的运费率(额)计算运费;按照“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 3‰计算保险费。
特殊情况:对于一些特殊进口货物,如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者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出口货物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且应当包括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但其中包含的出口关税税额,应当予以扣除。其计算公式为:完税价格 = 离岸价格÷(1 + 出口关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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