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

预期违约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预期违约的情形

明示预期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12。即一方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明确向对方表示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将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构成明示预期违约。

默示预期违约: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通过自身行为(如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等)表明之后不会或不能履行合同。若对方有确切证据证明这一行为,同样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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