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理第一审案件上的职责分工。它确定了某一案件应由哪个地方的法院来受理和审判。地域管辖在司法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确保了案件的公正、高效处理,并防止了法院之间的管辖冲突。
什么是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主要分为刑事、民事和行政三大类别。在刑事案件中,地域管辖通常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应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法院管辖;但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法院审判更为适宜,如被告人流窜作案、主要犯罪地难以确定等情况下,也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在民事案件中,地域管辖的原则主要是“原告就被告”,即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此外,对于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这一选择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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