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当中,碰到法定的突发事件时,对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所采用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刑拘是什么意思

刑拘作为一种强制措施,其目的在于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串供、毁灭证据等。刑拘的适用对象必须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即正在实施犯罪的人,或者是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同时,刑拘的采取还必须具备法定的紧急情形,如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是在场亲眼见到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是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以及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是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是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等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刑拘具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公安机关若认定需要对被拘留者进行逮捕,应当在拘留期限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进一步审查并获得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申请审批的时效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7天。人民检察院在接收到公安机关关于逮捕请求的文书后,应在七天之内做出批准逮捕或者是不予批准逮捕的最终决策。

点赞(0) 打赏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
鲁ICP备20022701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