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的任期是五年。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来的,确保了国家权力机关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为国家的长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的任期
在这五年的任期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要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它们制定和修改法律,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任免国家领导人,并监督国家机关的工作。这些职能的履行,使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为代表人民意志、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机构。
通过确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五年,并充分发挥其各项职能,我国能够更有效地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持续发展。同时,这也体现了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和完善,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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